俗话说:择居仁里和为贵,善与人同德有邻。邻里之间本应是和睦相处,但是日子长了也难免会出现矛盾。近日东方红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由火灾引起的邻里间财产损害赔偿纠纷,看法官如何化解矛盾,挽回邻里之情!
原来,2020年12月30日上午,同为邻居的韩某和周某两家的柴火中间部位起火,发现火势后,邻居们第一时间展开了扑救,但无奈当天风势较大,一时间无法将火扑灭,火势迅速蔓延。消防人员接到报警后,紧急出动了两辆消防车赶赴现场展开扑救。在消防人员与居民几个小时的共同努力下,最终才将火势完全扑灭。
外出的邻居崔某家的房屋也被烧毁,受火灾影响的几位当事人,只好暂住在亲朋好友的家里。在这个寒冷的冬季,突如其来的大火对于崔某、韩某、周某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而崔某也因赔偿事宜与韩某、周某协商未果、各持己见,无奈之下诉至法院,昔日的近邻对簿公堂。

法院受理此案后,为深入了解案情,承办法官第一时间找到了当事人韩某和周某,了解事情原由,并对当事人情绪进行了安抚。后在崔某的带领下亲自到火灾现场进行勘察,到达事故现场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排被火灾侵蚀后的残垣断壁,曾经雪白的墙壁被烟熏成了焦黑色,房梁也烧成了木炭,部分屋子在里面甚至可以看到外面的天空。承办法官深感惋惜的同时,实地了解当事人的诉求和双方争议的焦点问题。
经过多天的深思熟虑、细细考量后,承办法官从情、理、法多角度对当事人进行多次调解沟通、并且在考虑到被告均已步入高龄,不易来回奔波并且如鉴定增加成本是不必要的支出,最终都会成为当事人的负担,就此主审法官更是希望双方能促成调解以最简的程序最小的成本解决纠纷,双方都能满意,功夫不负苦心人在主审法官的努力下,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各自作出让步,达成一致意见。至此一起邻里间财产损害赔偿纠纷的案件在主审法官和当事人的努力下得到了圆满解决。法官耐心说理、走进民心、以理服人,让百姓在感受到法律威严的同时,也感受到了法官心系百姓柔情的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