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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执行化纷争 十年积案一朝结

  发布时间:2013-03-04 10:24:45


    近日,当陈水琅从江西省弋阳县人民法院领取到期盼已久的执行款时,激动得热泪盈眶,连声感谢。江西省弋阳县人民法院运用执行联动机制成功和解执结一起历时十年之久的借款纠纷案。

  2000年1月,陈水琅替汪明知向宋光借款2万元,陈水琅担保其中的7000元,余额由叶强担保。由于汪明知到期未如约还款,宋晓余起诉汪明知及两担保人。2001年3月30日,弋阳县法院作出判决,由汪明知归还借款本息22704元,陈水琅承担35%的保证责任。判决生效后,汪明知未如期履行判决。因此,陈水琅代汪明知归还欠款2800元人民币。此后,陈水琅向汪明知追偿,汪明知拒不归还。陈水琅遂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后于2003年7月18日作出判决,由汪明知偿还陈水琅欠款2800元。由于汪明知未按判决书履行,陈水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立即向被执行人汪明知送达执行通知书,此后,便再也找不到被执行人汪明知。法官多次上门找到汪明知家里,但每次都是房门紧闭,不见一人。案件因此一度陷入了困境。由于汪明知迟迟不予履行,使该案不能执结。法官通过多方查找汪明知,仍不见其踪迹。法官到派出所调取了汪明知的户籍信息,但是并未发现有效的财产线索。于是又到银行系统查询汪明知的账户信息,虽然在银行查到了汪明知开设的账户,但是这些账户中没有存款或者仅仅只有几十元。尽管这些措施的结果并不理想,但法官并未放弃,仍试图从其他途径查找汪明知的财产线索。期间,由于执行法官的工作变动,但法院也一直没有放弃对该案的执行,对汪明知的行踪和财产状况时刻关注。

  新的法官接手案件后,此时汪明知依然不见踪影,根据以往的办案情况,法官仔细分析了案情,发现汪明知为规避执行,在银行开设多个储蓄账户,不定期更换所使用的账户以逃避执行。为了弄清汪明知频繁使用的银行账户,从2012年初开始,法官便不间断地到各家银行查询其账户信息。功夫不负有心人,查询果有收获,发现汪明知在邮政储蓄银行开设的账户近期有存取款记录,虽然该账户中资金额度并不大,但冻结三四个月后就足以支付剩余赔偿款。法官抓住了这一机会,12月29日向该行发出协助冻结执行通知书,将该账户予以冻结。正是这一措施使案件的执行工作出现了转机。账户被冻结后不到一星期,汪明知突然自行来到了法院。见到法官后便称家里急用,让法官提前解除冻结,并保证在解冻后1个月内就筹钱清偿欠款。为了防止其借故再次逃避执行,法官又一次对汪明知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指明不履行生效裁判将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彻底打消了其逃避执行的念头。考虑到汪明知的家庭经济情况,办案人再次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反复劝说,最终,申请人陈水琅主动作出让步,自愿放弃部分利息,被执行人汪明知也主动配合法院执行工作,双方终于达成和解协议,由汪明知一次性支付欠款本金利息5000元人民币。至此,一起沉积十年的老大难案件终于圆满画上了句号。(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陈晓红    

文章出处:光明网人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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