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兵天降 善意执行
发布时间:2022-01-04 15:19:41
“你好,我们是东方红人民法院执行局的工作人员,这辆车被依法扣押了!”张某望着身着法(警)服的法院干警,愣住了。
这是2021年11月19日清晨发生的场面。当时张某打开车门正要上车,突然执行干警神兵天降,对该车辆依法实施扣押措施。
顾某与张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进入执行程序后,经过网络查控与传统查控,发现被执行人张某的房产设备已被其他多家法院查封,本案可供执行的财产仅有被保全的车辆。但被执行人张某与该车辆均不在本地,具体地点不详。经执行团队研究讨论形成执行预案,将查找车辆线索作为本案的突破口。一方面,让申请执行人积极提供查封车辆线索;另一方面,请求交警部门协助对查封车辆轨迹线索进行摸排,发现该车辆在查封期间产生大量的违章未处理记录,通过分析研判,结合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最终确定了被执行人车辆停放位置。为防止“打草惊蛇”或该车辆被临时开走,采取扣押措施前,本院提前安排辖区法庭干警与交警协助控制执行现场。经过周密部署,次日清晨5点,执行干警在法院门前集合,一个个精神抖擞,整装待发,在主管执行的副院长刘怀斌带领下,向被执行人车辆停放现场进发。到达执行现场后,按照既定的预案,执行干警各司其职,整个执行过程,程序合法、行为规范。考虑到被执行人处于其经营场所,为避免对其商誉的影响,执行法官没有机械的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而是采取善意文明执行的方式,劝说张某随同执行干警一起到临近的辖区法庭办理扣押手续,张某看着“从天而降”的执行干警,无奈的交出车钥匙,并配合到法庭办理扣押手续。车辆被扣押后,考虑到申请执行人急于拿到执行款,而如采取评估拍卖措施时限较长且会间接减少变价款,且该车辆还有银行抵押贷款情况,执行法官在征求双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采取让被执行人自行变卖车辆将卖车款交至法院的方式,将车辆变价款最大化,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且已履行完毕,切实保障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申请执行人顾某收到案款后,送来锦旗对执行法官表示由衷的感谢。该案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是东方红人民法院践行执行不求人,为群众办实事的又一成功范例。
今后,东方红人民法院将继续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的理念,综合运用各种执行措施,努力化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难题,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彰显法律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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