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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费用最终由谁承担

发布时间:2013-03-05 10:28:28


    一般来讲,一审案件的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以下几种负担诉讼费的特殊情况需要注意:

    1、当事人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2、第二审人民法院改变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的,应当相应变更第一审人民法院对诉讼费用负担的决定。

    3、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4、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5、民事案件的原告或者上诉人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或者上诉人负担。

    行政案件的被告改变或者撤销具体行政行为,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

    6、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和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的申请费由被执行人负担。

  

  

  

文章出处:光明网人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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