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力作风建设年】喜报!孙丹同志荣获全省审判业务专家称号
发布时间:2022-06-20 15:34:33
东方红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 副院长孙丹同志被授予 第四届全省审判业务专家称号
孙丹,曾任林区中院民二庭庭长,现任东方红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四级高级法官。 从事民事审判工作28年,审理民事案件一千多起,无一错案。曾获得“全省法院优秀法官”、“全省法院办案标兵”、 省法院机关及直属单位2019-2020年度“优秀共产党员”、林区中院“先进工作者”“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荣立三等功一次、被嘉奖一次。1998年撰写的论文在省女法官协会举办的“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理论研讨会”上荣获一等奖;2018年撰写的《黑龙江省国有重点林区林地承包经营流转案件调研报告—以黑龙江森工国有林区为视角》调研报告在全省法院优秀调研成果评选中荣获三等奖;2012年撰写的案例《无证驾驶车辆肇事保险公司能否免责》在全省法院优秀案例评选活动中获优秀奖,并在省级刊物发表多篇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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