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东方红人民法院组织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邀请林场、森林消防大队等8个部门负责安全生产的责任人、安全员等,以“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为主题开展新《安全生产法》专题知识讲座。
立案庭郑延薇庭长从新安全法总体要求、对企业的要求、对第三方机构的要求以及新安全法修改内容解读进行专题讲座,并“以案说法”对安全生产典型案例进行了讲解。
会后代表纷纷表示要积极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东方红人民法院开展的此次讲座是一次对企业进行的“零距离、面对面”安全生产法律意识培养的有益活动。进一步提高了企业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提高了企业风险防范能力,增强了法治观念,助力企业高质量健康发展。帮助企业加强安全生产意识,从根本上加固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同时加深对《安全生产法》的学习,从而更好地为职工创造和谐、安全的工作环境。
小知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6月1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所谓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是生产单位由于违反相关规定或者在生产过程中造成的漏洞增加事故发生概率的现象。“未佩戴阻燃防护服进行生产作业,违规操作中频炉导致死亡,经营者获刑 ”
“未确定高压线是否通电,违反规程作业,致人触电身亡 。”
“违反操作规程,超负荷吊装货物,致钢丝绳断裂、人员跌落死亡”等违反安全生产操作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