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提高办案质效,避免出现长期未结诉讼案件,8月10日,东方红人民法院组织各审执部门召开“一个月以上未结案件”汇报督办会议,对涉民营企业未结案件的审限进行重点督办。
会议由审管办牵头,全体员额法官参加。会上由各员额法官分别汇报了各自承办案件的未结情况,未结原因,结案计划以及如何控制好审限等。院长王睿就如何抓好审限管理,避免出现长期未结案件,提出明确要求:
一是严格管理,实行审限催办制度。在距离案件审限届满45日前,由审管办向主管院长、庭室负责人及承办人发送案件催办短信通知,对案件审限即将届满做出警告;在距离案件审限届满30日前,由审管办向院长书面报告,由院长亲自约谈庭室负责人及承办人,督促承办法官在审限届满前将案件审结。
二是加强协调,多方联动。对于存在委托司法鉴定的案件,要求承办部门加强与司法鉴定管理部门的沟通,确保鉴定材料一次收集齐全和鉴定结果的及时出具。对因取保候审被告人在逃、政府确权等因素影响而无法结案的,要求承办部门催促有关部门加快工作进度,克服消极坐等的做法。
三是群策群力,合力攻坚。对存在疑难复杂原因的案件,要求承办人逐级报请,部门负责人、业务分管领导加强案件的指导、督促,及时组织经验丰富的审判人员共同研讨,集体攻关,集思广益,形成审判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