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走到这一步,
5000元的租金一分不能少......
你们法院判吧,
判好了我认,
判不好我接着诉......
2022年8月1日迎春人民法庭开庭审理的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标的额虽然不大,但是双方当事人各执一词,矛盾冲突激烈。
在立案时原告刘某向审判人员称其与被告曹某关系较好,故同意被告曹某先付部分房租款,余款后付,并将门市房出租给被告曹某。后来被告曹某以发生新冠肺炎疫情,生意难做、资金紧张为理由拒付房租余款,最后双方矛盾渐深,乃至无法和解,诉至法庭。
立案送达传票后,审判员多次找双方当事人沟通,二人均情绪激动,不同意调解。为了利民便民,减轻当事人的诉累,审判团队再次给双方当事人做起了调解工作。审判员通过电话多次与在外地的被告曹某进行了沟通,在详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后,从维护双方利益的角度出发,引导当事人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积极沟通协调,用简单明了的语言向其说明利害关系。最终在承办法官的努力下,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曹某托人将4000元房租款送到法庭,原告签署了撤诉申请书,该案圆满解决。
今后,东方红人民法院继续以案结事了为司法价值目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辖区百姓提供优质司法服务。
